2008/03/20

角川社長︰「違法傳播可幫助宣傳」

原新聞出自J-CAST(中文站名為瞭望日本),整件事,我想要從2008年1月25日說起,那一天,角川與Google(實際上是針對youtube)發表了一個合作計畫,主要是由角川提供內容來協助youtube的影像辨識技術實驗,技術成熟後,可以自動將權利者提供的內容與上傳的影片作比對,確認其中有權利者的內容後,可以予以削除或是主張權利,在不削除的情況下,可以加上權利者的標籤或是運用In Video Ad技術內嵌廣告,而在這之後,角川Digix(負責角川集團數位產業部份的子公司,在這個計畫上重要性很大)社長福田正發表了一連關於DRM(數位版權管理)以及類youtube網站的發言。

DRM的觀念,主要是在Napster事件之後,一些還算有前瞻的權利者認知到網路傳播的重要性與不可抹滅性,開始將內容主動數位化,但為了禁止濫用,因此運用各種方式對使用者使用數位內容的使用方式與使用條件上做限制,這就泛稱為DRM,但DRM有限制條件,即使使用者願意付費使用,卻通常不希望受到限制,因此由權利者所主動提供的數位內容一直無法成為主流,DRM也無法遏止盜版行為,蘋果電腦執行長Steve Jobs也曾在2007提出過放棄DRM的想法,不過這是題外話,福田社長的主要觀點是針對youtube這類網站而來,這篇剛好有中文版可以自己詳閱全文。

重點在於福田社長肯定了類youtube網站對於作品的宣傳效果(尤其是對日本以外地區),「如果想看到更清晰的畫面的人自然會買DVD,Youtube的使用者可能只是忘記看電視播放或是試看」(言下之意是不會減少實際銷售市場)「不只是影像,週邊之類的也可能販賣到全世界」(EVA之後日本動畫常用的複合式行銷手法),此外擔任角川書店宣傳部門網頁製作維護的晩田美幸也推測涼宮春日或是幸運星大紅大紫的原因中,Youtube的宣傳效果功不可沒(尤其是對海外市場,涼宮春日在尚未於北美播放前就賣了6萬片DVD,雖然他們可能無視了P2P的存在),此處我要提另外一個佐證,本來是想寫在京都動畫系列文章中,沒想到會先看到這篇報導XD,當幸運星播放時,剛好是ニコニコ動画開始紅起來的時候,4月8日(動畫第一話播放日)當天晚上有人將幸運星OP もってけ!セーラーふく動畫傳上ニコニコ動画,之後就這樣在ニコニコ動画中沸騰起來,出現了許多改作、手繪動畫等,而即使該動畫已在2007年7月19日被削除(單曲CD於5月23日發售),目前累積觀看人次1,697,305仍有10名以內的資格。

但在訪談中,福田社長也有提到對於現有著作權法(其實應該還有業者態度)的憂心,甚至考慮過從海外開始實行也可以這樣的想法,關於這點,剛好ニコニコ動画在3月11日也才剛通過由6家電視放送關聯公司所提出一個對著作權侵害動畫予以削除的承諾,角川的這個想法能否奏效,前途似乎還很多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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